枣官瓦村隶属于灞桥区洪庆街道办,位于灞桥区沿洪庆沟南由西向东约3公里的骊山二道塬处,由枣林坡、瓦头、官坡三个自然村组成。东邻下鲁峪村,西接街子村,南邻研湾、岳家沟两村,北与临潼斜口街道洪庆沟村以洪庆河为界。全村现有三个村民小组,共有180户,680余人。
枣官瓦村地处“十里洪庆”的中心位置,相传秦始皇焚书坑儒就是在这里设下机关,解放前没有划分长安临潼区之前,对外统称“洪清”,解放后沟内河道为界北属临潼,南归长安,至今还有南瓦头、北瓦头、南官坡、北官坡的叫法。实际上在解放前,两岸就是一个村,直到今天凡是有民间活动,红白喜事,仍然两岸共同参与。
新中国成立初期区域划分后,枣官瓦村归长安县辖内的岳家沟乡。公社化后将当时三个小村组成了洪庆公社枣官瓦村。1968年-1976年文革时期,改为洪庆公社胜利大队,是当时的洪庆公社“上八队”之一。1977年以后,又恢复为现在的枣官瓦村。
新中国成立后将当时的“十里洪庆”的官庙“龙家寺”改为“龙泉寺完全小学”,“十里洪庆”不分长安、临潼都在这里上学,之后划归灞桥区教育局,现称洪庆小学。1993年由街子村、枣官瓦村各处10亩,研湾村出资修建,将学校迁至现址,全村的大部分学生在这里完成初级教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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